保健食品標簽警示語的意義及作用
《保健食品標注警示用語指南》(簡稱“指南”)要求健康食品在特殊標簽區(qū)域清楚地注明“健康食品不是藥物,不能替代治療疾病的藥物”。
《指南》的發(fā)布進一步加強了對保健食品的監(jiān)管,允許公司鄭重聲明,讓公眾了解消費情況,并使保健食品不再是藥品。 防止罪犯虛假夸大保健食品功效,虛假宣傳疾病治療功能,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。
《指南》要求“保健食品不是藥品,不能替代藥品來治療疾病”警告詞區(qū)域應位于銷售包裝(容器)的主顯示頁面上,且該區(qū)域不應少于 超過其所在表面的20%。 使用粗體打印。
《指南》要求在保健食品標簽上的顯眼位置,應使用“保質期至XXXX年的XX月XX天”的方法清楚地標明保質期。 嚴格履行企業(yè)的主要責任。 “指南”還提醒消費者購買保健食品時,請在產品包裝上尋找保健食品徽標(藍色小蓋帽)和保健食品批準文號,并注意標簽和說明的要求和禁忌。 同時,藥房和其他業(yè)務部門購買保健食品,并索要發(fā)票或銷售證明。 如果您對所購買的保健食品的質量和安全性有疑問,或者遇到夸大的保健食品功效或促進疾病治療的功能,則應及時致電12315進行投訴。
控制保健食品的虛假宣傳,維護人民的健康,需要企業(yè)自律并遵守底線。 它需要監(jiān)督機構不斷努力和長期貢獻,以“零容忍”態(tài)度打擊各種非法和犯罪行為。 “釘子”精神貫徹了黨中央,國務院關于食品安全的決定和部署。
《指南》將于2020年1月1日正式實施。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總局指示各級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部門加強《指南》的宣傳和實施,指導保健食品生產和銷售。 經營企業(yè)要規(guī)范標識,嚴格控制保健食品,嚴厲打擊虛假宣傳,凈化保健食品市場,護送群眾健康。